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宁夏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完成率达到87.4%

“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时,国资委监管的7户企业集团及66户重要子企业全部制定了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,截至去年年底,完成率100%。同时,为推进企业公司制改革,国资委监管企业公司制改革完成率达100%。”2月13日,自治区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说,截至去年年底,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三年行动完成率均超过80%,总体完成改革任务的87.4%,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。

为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向纵深推进,确保全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,自治区国资委对监管企业实施了“两非”“两资”清理退出,截至去年12月底,对我区列为不具竞争优势、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(企业)和低效无效资产的34户企业完成清退28户,占比82%。对列入处置清单的24户“僵尸企业”全部出清,完成率100%。

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,是实现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的重要途径。为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,自治区国资委建立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,区属企业174户各级子企业与经理层签订了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合同或契约,占比92.6%,496名经理层成员实现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,占比97.4%。实施管理人员竞争上岗,截至去年年底,区属企业1425名管理人员通过竞争上岗,占比达到71%。

为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,自治区国资委强化社会监督,区属企业已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或实现信息公开的户数占比达到96.4%。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,区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中77户市场化方式处置企业完成53户,占比68.8%。五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总体完成率为81.3%。其中,石嘴山、吴忠、固原、中卫四市完成率均超过75%,银川市完成率为65.5%。 (记者 李峰)